中国书法美术研究院
关于聘请中国书画名家担任名誉职务的通知
院函(2012)第01号
尊敬的 同志:
为进一步繁荣和弘扬中华书画艺术,加强我院书画人才在国内外艺术领域中的友好交流与合作,提升广大书画艺术家的地位和竞争优势,成就书画艺术家将艺术成果转化为财富的梦想,中国书法美术研究院与国内外书画艺术团体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缔结了广泛的联盟,依托中国艺术品价值润格定位认证中心网络的优势,旨在为艺术家开辟艺术市场和发展空间。为了方便给广大书画家提供长久的优质服务和发展机遇,本院决定2012年在全国范围内特聘书画艺术上有突出成就和极具社会影响力的书画家担任本院名誉职务。
鉴于您在书画创作上取得的较高艺术成就,创作的作品风格突出,作品多次在国内外拍卖会和艺术市场成交中刷新销售记录,并应邀出席书画界重要艺术活动,被国内外多家专业报刊杂志、电视台报道和关注。根据本院理事会和研究员投票推荐,您被本院拟定为聘任对象,决定聘请您为中国书法美术研究院副院长,并向您颁发精美钢印聘书,在此向您表示祝贺! 希望您参照背面有关要求积极办理。
附件:中国书法美术研究院聘任登记表
中国书法美术研究院
2012年3月
中国书法美术研究院聘任办理说明
请接此通知的书画家,按照下面的要求准备所需资料,认真填写登记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相关手续。
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费用
1、 接受聘任者须提交个人照片3张,最新个人艺术简历1份,有名片提供名片1张;
2、 请提供近期代表作品1件(附润格,草、篆书附释文),如无作品可寄照片或已出版的作品集,作品和资料不退由本院收藏;
3、 接受聘任者须向本院交纳永久院务费、艺术资料费、证书费、邮寄费680元,费用通过邮局汇寄,汇款时请写清自己的地址、邮编、姓名,以便登记。
二、享受的权利和义务
1、收到您寄来的有关资料和费用后,本院三周内将邮寄精美钢印聘书,最新出版的《中国美术家报》彩报、个人书画家专集样书;
2、聘书为八开对折仿真皮烫金,内页精美彩印,贴本人照片并加盖本院钢印;
3、聘任艺术家的作品价值润格信息可免费收录在本院合作网站中国艺术品认证门户网站之《艺术家润格》内,全球性可供查询、验证;
4、向聘任艺术家不定期赠送邮寄《中国美术家报》,报纸为四开八版全彩印,院报是本院与聘任艺术家联系和交流的窗口,欢迎投稿;
5、聘任艺术家的作品、文章优先在本院主办的四开八版《中国美术家报》彩报上刊登,本报也将陆续推出聘任书画家专版;
6、本院向聘任艺术家赠送已经出版的个人书画家专集样书一本;
7、聘任艺术家的作品、简历、个人照片免费入编《中国书法美术名家作品集》,书出版后通知汇款,购书自愿;
8、优先参加本院组织的书画展览、高层学术交流和学术研讨活动;
9、聘任艺术家举办展览或新书出版发布会可以申请本院作为主协办单位,本院委派网站和《中国美术家报》记者全程采访报道;
10、优先安排聘任艺术家的作品在网上拍卖和个人供求信息的发布;
11、有权向本院推荐优秀书画艺术人才加入,推荐人可参加本院举办的年度优秀书画家表彰;
12、本院协助聘任艺术家参加在国内举办的艺术品拍卖会,并代理艺术品委托拍卖事宜;
13、本院协助聘任艺术家出版个人专集,在本院出版个人专集可申请部分资金补贴,提供国内出版社或香港出版社书号,备有出版专集价格表供索取;
15、聘任艺术家的名单均在本院合作网站和《中国美术家报》刊登;
16、本次聘任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来函及汇款方式
来函及汇款请寄: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玉路20号研究院 柴 敏 收
邮编: 250002
电话:0531-87981015 87985932 传真:0531-87985932
四、 特别说明
书画家在给我院汇款时请务必仔细认真核对收款人姓名,汇款后请仔细检查当地邮局打印的汇款单收款人是否正确,切勿将“柴”写或打印成“紫”,以免延误收款时间,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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